2020-02-07 11:11:00 阅读数量:2693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0〕22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部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组织一线临床医生参与筛选有效方剂。根据近期中医药临床救治及疗效观察情况,现将“清肺排毒汤”推荐各地使用。具体如下: 一、处方组合。清肺排毒汤来源于中医经典方剂组合,包括麻杏石甘汤、射干麻黄汤、小柴胡汤、五苓散,性味平和。 二、处方组成及服用方法。 麻 黄9g 炙甘草6g 杏仁9g 生石膏15-30g(先煎) 桂 枝9g 泽 泻9g 猪 苓9g 白 术9g 茯苓15g 柴 胡16g 黄 芩6g 姜半夏9g 生 姜9g 紫 菀9g 冬 花9g 射 干9g 细 辛6g 山 药12g 枳 实6g 陈 皮6g 藿 香9g 传统中药饮片,水煎服。每天一付,早晚两次(饭后四十分钟),温服,三付一个疗程。 如有条件,每次服完药可加服大米汤半碗,舌干津液亏虚者可多服至一碗。(注:如患者不发热则生石膏的用量要小,发热或壮热可加大生石膏用量)。若症状好转而未痊愈则服用第二个疗程,若患者有特殊情况或其他基础病,第二疗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处方,症状消失则停药。 三、适用范围。结合多地医生临床观察,此方适用于轻型、普通型、重型患者,在危重型患者救治中可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合理使用。 为切实提高临床疗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持续跟进各地使用情况,采集相关数据。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贺晓路 邱岳 电话:010-599577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王瑾 电话:010-5995768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