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9-03-05 16:39:36      阅读数量:4091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16〕7号,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工作,现将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核对调整对口帮扶关系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方案》“每年开展工作进度和成效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分别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要求,请对辖区内2018年对口帮扶工作进行总结,重点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将重点内容形成年度总结报告(不超过1500字),并组织以三级中医医院为主体填写《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情况统计表》(附件1),汇总后一并反馈我司。

  二、我司对《方案》中和《关于调整部分地方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421号)中涉及中医类医院的对口帮扶关系(附件2、3)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关系表》(附件4),请对该表中涉及你省(区、市)的对口帮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对确认。

  三、根据地方工作实际和对口帮扶医院协商意愿,确需调整对口帮扶关系的,请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后集中提出调整建议,并附上原因说明。

  四、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1月30日前反馈我司基层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杨琪  程强

  电 话:010-59957816

  传 真:010-59957693

  邮 箱:yizhengsierchu@126.com

  附件:

  1.2018年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情况统计表

  2.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关系表

  3.部分地方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关系调整表

  4.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关系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19年1月10日